第四章【 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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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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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未!经许可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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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持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完成登】记手续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市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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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市—邮政管理《机构,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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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加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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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加盟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加盟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 第三十九条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应当遵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制,定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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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完整?填写快递详情单的各!项内:容,;,快递详情单》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不得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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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详情单留存【制度,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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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快件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将快件递送至快【递详:情单指定《地点收件人要求【。快递业务《员,将快件送《进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指定地点的】,快递?业务员应当》按照收件人要求【办理但收件》人应当?为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提,供,。方便,因收件—方原:因,致使:快递业?务员不能进入收【件人所?在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的,快?递业务员可与收件】。人约定适当交件【地点
! 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应当获》得收件人签收—,,签收程序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执行!收,件人无?法签收的《可以委?托,收发(传《达)室?、,物业服务单位等【代收人?签收,接受委—托的代收《人不得向快》递业务员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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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快】件,。。的,专用车辆《。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定后,应当喷涂企】业统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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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涂企业统一标!志的专用车辆—,,确需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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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对于国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三?十日内处理;—对于国际快件的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六十日内处!理用户对于逾期【不处理的投诉或者】处理结果《不满的投诉》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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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快递业务员取得】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证:。。。。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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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五条 ! 本条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项、】第,三十四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关于邮!件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第三十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关于!邮,。政服务用户的规定】,,适用于快递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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