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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快递业—务 】。     》。第三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    《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未经《许可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  —  :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持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完成登!记手续?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市!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 ,  : 第三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市:邮政管理机》构,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 【   》 , 第三十八条 【 加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加盟《。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加,盟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 ?     》。第三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应《当遵: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制《定,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  《  : 第四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完整—。填写快?。递详情单的》各项内容《;快递详情》单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不】得收:寄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详情单留存】制度,?。。。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 】。。     第】四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快件!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将快件递送至快递】详情单指定地点收件!。人,要求快递业务—员将快件送进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指定地】点的,快递业务员】。应当按照《收件人要《求办理但收件人应当!为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提供方便,【因收:。。件方:原因致使快递业务】员不能进入收—件人所在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的,快递】业务员可与收件人约!定适:当交件地《点 ?   —  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应当获得收件人签收!,签收程序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执行收《件人无法签收的【可以委托收发(【传,达)室、物业服【务,单位等代收人签收】,接:受委托的代收人【不得向快递业务员收!取费用 】  :  : 第四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快件的专!。用,车,辆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定后,《应当喷?涂企业统一标志 ! :     喷涂企!业统一标志的专用】车辆,?确需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车》 ?    — 第:四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对于国?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三十日内处理【。;,对于国际快件的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六—十日:内处理用户》。对,于,逾,期不处理的投诉或】者,处理:结,果不:满的投诉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     》第四十四条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快递业?务,员取得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证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项、?第,三十四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关于邮件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第:三十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关于邮政服【务用户的规定,适】用于快递《。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