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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邮!政服务 《 —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义务 —     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 , ? :  :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应,当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所?属邮政营业》场,。所布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 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业?务,范围、营业时—间、:资,费标准、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规定、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以及【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办法等 】  《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设—置用户书写服务【台,提供《邮政编码查》询,。。便利,张《贴业务?。单据书写式样,并】在明显位置悬—挂邮政营业》。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 《  :  第二十一—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六天,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五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五次;在】农村地区每周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三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三次;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  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农村!地区逢赶集日应【当营:。业 —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应?当事先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邮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作出决定;邮】政企业应当在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公《告 《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恢复办【理 》    》 第二?。十三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楼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到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按址投递登【记手续地址或—门牌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  符合按》址投递条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之日:。起七日内《安排投递;不—符合按址投递条【件的,可以》与邮政企业协—商,投递到双方商】定,的接收邮件的—场,所 — ,    第二—。十四条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使用标准信封、邮件!包,装箱和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 !    》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夹寄带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有】害物品以及》毒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 —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    》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 ? ,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    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投递频次和】深度,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   ? 收件?地,址为:单位的,应当投递到!收发:(传达)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收件地址为住】宅,设有信报箱【的,应?当投递到信报箱【;没有信《。报箱的,在用户与物!业,服务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投递到?物业服务单位—;没有信报》。箱,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应当投递到!与用户协商》的指定位置》收件地址《为,农村地区的,应当】投递到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     】给,据,邮件:。应当投?递给用户或者用【户委托的专人、【专门机构 !     第二十七!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准许!统一:着装并佩戴标志【的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及其车!辆进入服务区域【。,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  收发(传达)室!。、物业?服务单位、》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对所接收的邮件!应当:妥善保管并安排【人员及?时正:确转投对无法转【交或者?误收:的邮件,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由邮政企业依【法处理 《 ?     给据】。邮,件应当由用户或者用!户委托的专人、专】门机:构签收 !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办理 !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应当保!障本:企业寄递渠道—的畅通因特殊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邮件积压的,应【当及时组织》和调:配运力,进行—有效疏?运,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 《    《 第三十《条, , 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 ?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   ?  第三十一条  !邮政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邮政专用》。。标志色和"中国邮】政":标志,?其他车辆不》得喷涂 】 ,    邮》政专用车辆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者!用于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其他活《动 :   【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专】。用车辆,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 :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 , ?  :      (一)!无故:拒,绝、拖?延、中断邮政业务】;  】     》  (二)擅自降】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强《迫、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 !。 :      【  : (三)冒》领、扣压用户汇款】或,者强迫、《误导用?户将汇?款,转为储蓄; —  —       【(四)强行》搭售邮品及其—他商品或者强迫订阅!。报刊杂志; !      【   (《五)违法泄漏或者】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用户【投诉:电话,配备受理用】户投诉的人员;【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用户【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   》  :第三十四条》 , 邮政管理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邮政行业突发事!件能力?,,预防与减《少邮政行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 《    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寄递:安全保障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应】急人:员,定期开展演【练 【。    发生—突发事件时,—邮政: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