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五《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  !       (二!),未按照规定核定学】校编制和岗位的【; 【  : ,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或者不按《照规划修建学—校,而影响义务教育【。。实施的?;   !      —(四:)学校?建设不符合》办学标准和建设标准!或者:不符合选址、消【防、防?汛、抗?震以及?防,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要求的;— , ,    【     (五)违!反规定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的; !    —   ?  (六)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用?。房,的;:   】      (【七)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安全职!责的; 》      !   (八)未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及》时组织?维修、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 】  《     》  (九《)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     》    (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欢迎、庆典》、集会、《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的; —     第六!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一)未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配《置,。教职工或《者聘用没有编—制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     】    (二—)未按照《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  【     》  (三)未采取措!施,组织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 》  —    《   (《四)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      —  :(五)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教师支—教的; !  :。      (六】)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单一:标准:的; ?  —      — ,(七)?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或者类—似,。指标任务的 【。 , :。。   ? , 第六十一条 【 学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规收费的退【还所收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 , :    《     (二【。)对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学生?劝其退?学、开除或者限制其!在本:校,就学的; 【     【 ,  : ,(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     》  (四)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或者测试或】者将竞赛、考—试成绩?和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者编班依—。据的;?    !     (五)拒!绝接受?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或!者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 《        】 (六)擅》自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的; 】  :       (七!)将学?校,资产用于风险—性投资、作抵押担】保或者擅自出租、出!。。让、改作他用的;】 ,。 :     【    (八—)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教师支教或】者聘用?没有编制《。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    《。 , (九)《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公布《的; ?     !    《。(十)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的; —    — ,    (》。十一)?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变相组?织学生补课》的; 【  :      — (十二)》。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升学情况作—为评价或《者考核教师和—学生单一《标准的; 【   》      —(十三)《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者类似指标任务【。的; 【      — ,  (十四)—未,按照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开全《开,足课程挤《占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美术、实验、【综合实践等课—时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   !  :。    (十五【)安排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少】于一小时《的; 】 ,    《。   (十六)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欢迎、庆典》、集会、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的; —   《      (十】七)未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或者》。未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的; 【。       【  (十八)违【反规定?使用教育经》费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布的 ! : :   ?  第六十》二条  教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规收费的退还】所收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 》 ,     —  :  (一)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行为的; !。 :     》    (二)举】办、参与举办—学生有偿培训补习】活动或者在工—作日:到校外的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    《   (三)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的; ?    】  : ,  :(四)?。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者:考核学生《单一标准的》;  】      — (五)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参加【支教的; 》 》。。     》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欢迎、庆典、集【会、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的—    !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十—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   第六十—四条 ? ,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由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