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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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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九条 !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
— , (【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
— , (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
?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
《 , (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
: — (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
—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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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
,
【 (十二)损毁】树木、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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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第六十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
? 业主、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依法申请在设【立(开业)或者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登,记,所需材料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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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口!头或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告知事?项进行登记》。并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提醒业主或者】使用人以及》装饰、装修人员
】
《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可以: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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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取,的收益归业主共有业!主可:以约定将该》。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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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
】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拟出售的车】位、车库数量等于】或,低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
!车位:。、,车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是》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第!六十:四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
【 , ,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费:
【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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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专有部分【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其费用由专有部!分所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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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共》有部分?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 第六十六】条 ?物业共?有部分由于人为【原因损?害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修!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合】理期限?内相关责任》人未:进,行修缮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其【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
第六【十七条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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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 物业专有部分、】共有部分进行维【护、: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负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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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六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七十条 !拥有两户以》上业主的物业—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与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七!十一:条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
【 (一)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
【
: : 《 (二)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分担;
【
:
— , , (三)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
: 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导致物?业,共,有,部分未到维修—、更:新年限而需》要维修、更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与其责任相当的【费用
【
第七十】二,条 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告!知,。投,诉人: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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