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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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拟订临—时,管理规约《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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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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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物业:中有: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投标—
— : :对于物业中有—住宅的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物业中有住—宅的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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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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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 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签订后》十五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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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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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 第四十二条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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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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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
】。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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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区、【县(自治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前两款】的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等相关资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位置建?设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公【布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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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作《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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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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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物业》档案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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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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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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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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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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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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