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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     第八】条  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  —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   —  第九条  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第十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