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 ? ,  :。。 第:五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括食:。品抽样检验、餐饮】。具抽样检验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等内容 】 ,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方案! 《 :    第五—。十三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 》     》第,五十四条  —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并根据】需要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贸流通、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订临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     !。。第五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进行检》验 【    检验结【。论,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 【     第五】十六条 《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备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   ?  第五十七—条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和回访】 :   —  监督《。检,查和回访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经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或者食】品摊贩经营》者签字 】。 ,。。    第五—十八条   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撤回、?吊销、注销许可证后!应当于3日内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接到《通,报后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事!项,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法注销相关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后应】当于3日《内书面?通,报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核—准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   ?  第五十》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   【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效率 《 《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提出可疑食品】生产加工《。现场的卫生》学处理措施》查清事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 , , ,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子监》管信息系统收集、整!理、: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 , 《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记录实行电子!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电子记?录内容应当与纸质记!。录内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