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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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逐!步发展成为》食,。品生产?企业
! 第二十九条】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生产加》工,。核准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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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核准的有效】。期为3年《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由市!质量监督部门制定】
】 第三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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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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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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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或者设备!有相应的盥洗—、更衣、消毒、【通风:、照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加工设施【或者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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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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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核准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生产加】工核准申请书;【。
!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
《 (三)《。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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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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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备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
》 (六》)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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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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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需要预先》核准名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同《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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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使用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使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
(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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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加工过【程中防止生熟食品】。以及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
【
(四)!食品生产《。加,工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无毒无害;
】
—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 (六)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 (七)正】确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涤剂、消毒剂;
!
— :(八)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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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 :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应当对食品安全负】责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不乱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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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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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乳制品、酒(—不,含,粮食酿造酒)、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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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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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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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市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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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向食:堂,。、连锁?经营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委托—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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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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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出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限、《销售对象、》销售日期等内容
】
】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至》少每半年检》验1次;首次出坊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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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第三十【七条 ?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季【节性:或者临时性生产加工!的应当?在开业、停业前【3日内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停业不能》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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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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