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 第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或贮—存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
《 (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防潮、防霉、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分类【存,放;
《
《 (三)定期!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及时清洗保持设!备或者设施清洁、】卫生;
【
? (四)—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明显区别—标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
》 ,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用非食用化学物质浸!泡水产品、畜禽【产品;?
】 :。(二)在食品中【。。掺,入,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
?
?。 : (三)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
— , 第九条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从事特定品】种食品生产》经营:的还应当依法在【相应许可证件—中予:以,特,别标: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由相》应的:许可:管理机?关予以查处》
—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或者?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
】
》第十条 》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依法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向》市,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 第十一条 】禁止利用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等《有,害物质为原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
—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自动失效;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修改
】 第十三条】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出现腹泻、呕吐】、黄疸、发烧—、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肤化【脓等病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康复】后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
》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
第!十四条 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 委托》双方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
【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
:
,
》 第十?五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第十!。六,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第十【七条 ?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定期将进货查验记】。录信息、批发—记录信息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目的等事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者、食品摊贩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具备与接待!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食】品经营场所和消费】设施、设《备;不得超许—可范围、承接能力】接办集体宴席
!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对,提供的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在冷!藏条件下至少—存放48小》时
—。
第二十】条 集》体用餐配送者配送食!品,应当在包装》。明显位置注》明制作的时间和保】质期限
—
【第二十一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选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
—。 (二)按照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鲜活产品与—其他食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开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单设】专区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
】
》 : ,(,三)设置《必要的给排》水、垃圾废弃物清除!等设施;
!。
《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 第二十二条 !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除外;
】
: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
: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 ,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 (五)设置信息公!。示栏及?时发布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
,
: 第二十—三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生产场所应!当距离露《天垃圾场、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污染源【3,0米以?上且不?得建于居民楼内【总面积(包括—清洗、消毒、包装)!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 (二)—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三)生产场!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装《材料间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
!
(—四)使用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洗涤》剂、:包装材?料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消毒产》品,。;
! (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应当!检验合格并》。在其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
?
(七)!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
第二十!四条 《 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抽检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管理发!现餐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应当《定期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 ,第二: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留存其营《业,执照和?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
】
第二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许可证【标注的生产经—营地址外贮存—食品的应当在—贮存食?品3日?前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 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签,订贮存、运》输合同前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其身份证明、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记录贮运【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限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
? 第二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家庭宴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备案《管理
《
:
: ? 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家庭宴《席前:2,日内将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等情况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