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七条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或贮?存,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
:
? (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防】潮、防霉《、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分?类存放;
》
:
(三!)定期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及时清洗保【持设备或《者设施清洁、—卫生;
! (》四)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明显区别标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用非食【用,化学物质《浸泡水产品、畜【禽产品;
!
(二)】在食:品中掺入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
《
(三】)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
?
》第九条?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从事?特定:品种:食品生产经营—的还应当依法—在相应许可证件【。中予以?特别标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由相应的许可管理】机关予以查处
【。
—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或者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
! ?第十条 《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依法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向市: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第!十一条 禁止利!用,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等有【害物质为原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
!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自动》失效;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修改
!。
?
第十】三条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出》现腹泻、《呕吐、黄《疸、发烧《、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肤化脓等病!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康复后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
—
:
?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 第《十四条 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
》。 委托双方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
》 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
,
:
? 第《十五条 》 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 第十《六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 第》十七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定期将进货查—。验记录信息、批【发记录信息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 第十八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
,
》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目的等事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
,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者、食品摊贩—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 《第十九条 》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具!备与接待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食品?经营场所和消费【设施:、设备;不得超【许可范?围、承接能力接【办集:体宴席
《
【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对提供的!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在冷藏条件》下至少存放》4,。8小时
—。
【第二十条《 集体用餐配送!者,配送食品应当在包装!明,显位:置注明制作》的时间和保质—期限
?。
?
第二】十一:条 ?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选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
】 (二?)按照?。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鲜活【产,品与其他食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开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单设专区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
【
—(三)?设置必要的》。给排水、垃圾废弃】物清除等《。设施;
《
—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 :(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 《第二十二条 —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除外;
】
《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
—。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五)设》置信息公示》栏及时发布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
》 第二十三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生产场所应》当距离露天垃—圾场、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污染源30米】以上且不得》建于居民楼内总面】积(:包,括清洗、消》毒、包?装)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
】 (二?)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
(三)】生产场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装材料间!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
》
》(四)使用》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洗涤!剂、包装《材料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消毒《产品;
《
】 (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应当检验—。。合格并在其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 ? ,(,七)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抽检—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管理发现餐—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应当?。定期: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 ,第二十五条 【。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留,存其营业执照—和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
:
?
《。 第二十六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许可证标【注的:生产经营《地址外?。贮存食品的应当在贮!存食品3日前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
》 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签订贮存—、运输合同前—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其身份证明、】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记录:贮,运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限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 第二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家庭宴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备案《管,理,
:
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家庭宴席】前2日内将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等情况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