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七条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或贮存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
(【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防潮、防《霉、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分类存放】;
《
(】三)定期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及时清【洗保持设备或者设】施清:洁、:卫生:;
—
(四【)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明显】。区别标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 : 第八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用:非食用化学》。物质浸泡《水产品、畜》禽产:。品;
《
】(二)在食品中掺入!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
—
(三】)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
第!九条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从事特定品!种食品生《产经营的还》应当:依法在相应许—可证件中《予以特别标》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由:相应:的许可管理机关予以!查处
》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或者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
,
】 第十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依法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向市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第十一条 禁】止利用?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等有害物质为【原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
—
《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自动失—效;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修改《
! 第十?三条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出现?腹泻、呕吐》、黄疸、发烧、【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肤化》脓等病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康复后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第十四【条, 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
? 委?托双方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
【 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
, 《第十五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 第十《六条: :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第十七】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定!期将进货查验记【录信息、批发记【录信息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第十》八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目?的等事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者—、食品?摊,贩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具—备,与接待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食品经营场所—和消费设施、设备】;不得超许可范【围、承接能》力接办集体宴—席,
,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对提【供的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在冷藏】条件下至少存放4】8小:时
! 第二十》条 集体用餐】配送:者配送食品应当在】包装明显《位置注明制作—的时间和保》质期限
—
《 第二十一【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选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
: ? (二)按照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鲜》活产:品与其?他食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开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单设:专区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
【
》(,三)设置必要—的给:排,水、垃圾废弃物【清除等设施》;
》
: , ,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 : (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除外】;
?
,
》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
【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
,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 ?(五:)设置信息》公示栏及时发—布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
第二【。十,三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生产场所应【当距离露天垃圾【场、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污染《源30米以上—且不:得建:于居民楼内总面积】(包括清《洗、消?毒、:包,装):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 :(,二)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 (三)《生产场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装材料间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
】。 (》四,)使用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洗涤剂—、包装材料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消毒产品;》
?
《 (《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应当检【验合格并在其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
【 ,。(,七)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抽:检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管理》发现餐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应!当定期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
《。 第二十五条!。 :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留存《其营业?执,照和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
】 第二十六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许可证【标注的生产经营【地址外贮存》食品的应《当在贮?存食品3日前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签》订贮存、运输合同】前,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其身份证—明、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记,录贮运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限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
第二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家庭宴》。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备案管《理
:
》 ? 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家庭?宴,席前:2日内将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等情况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