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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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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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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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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或贮《存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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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防潮、】防,霉、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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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期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及时清洗【保持设备《。或者:设施:清洁、卫《生;
】 (》。四)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明显区别标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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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用非食用!化学物质浸泡—水产品、畜》禽产品;
【
》 (二)》在食品中掺入—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
! (三)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 第九条—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从事特定》品种食品生产经营】的,还应当依法在相应许!可证件中予以特别标!。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由相应的》许可管理机关予【以查处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或者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
— ?。。 第十条《 ,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依?法,。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向市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 第十一条 】 禁止利用》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等有害物》。质为:原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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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自动失效;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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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出现腹泻、呕吐、黄!疸、:发烧、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肤化脓》等病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康—复后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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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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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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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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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双方》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 《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
—第,。十五:条 ? 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 第十》六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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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 食品、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应】当定期将进货查验】记录信息、批—发记录信《。息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 ,。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目的等事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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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者、食品摊贩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具备与接!待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食品经《营场所?和消费设施、设备;!不得超许可范—围,、承接能力接办集】体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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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办集体【宴席应当对提供的】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在冷藏】条件下?至少存放48—小时
! , :第,二十条 《 集?体用餐配送者配【送食品应当》。在,包装明显位置注明制!。作的时间和保质【期限:
【。 , 第二十》一条: ,。 ,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选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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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按—照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鲜活产》品与其?他食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开!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单】设专区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
! (三》),设置必要的》给排水、垃圾废【弃物清除《等设施;
】
,
: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 (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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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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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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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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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五)设】置,信息公示栏及时发】布,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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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生产场】所应当距离露天【垃圾场、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污染源30米以【上,且不得建于居民楼内!总,面积(包《括清洗?、消毒、包装)【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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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三)生产!场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装材料间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
【
《 (四)》使,用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洗【涤剂、包装材料【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消毒产品】;,
】 (?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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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应当检验!。合格并在其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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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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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抽检《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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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管理发现!餐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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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撤销、撤回、!。吊销、注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应当定期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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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留】存,。其营业执《照,和,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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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许可?证,标注的生产经营地址!外贮存食《品的应当在》贮存食品3日—。前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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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签订贮存、运】输合同前《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其《身,份证明、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记录贮运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限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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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家庭宴《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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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家!庭宴席前2日内将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等情况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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