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
! 第十八条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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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
】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 : 》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
? 第十九条 !。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
! (一)单位及其职!工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 ? ?。(二:)从破产、》撤销、关闭》。、改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愿选—。择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
》
《 《。 (三)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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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 》 (一)重新就业!的;
【
《 (二)】应征服兵役的;
!
?
: (】三)移居境外的【。;
?
,。
】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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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
【。
》 (—六)无正当理由六十!日内不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再就业情况的;!
:
,
《 《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
,
《 , 》 (?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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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
,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自】。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之日:起计算
》
】。第二十三条 【 , 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
《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
!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
, :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
,
!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
:
: 《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
,
】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
— 》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 第二?十五:条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
? , 第二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患病】需住院治《。疗的报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到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给予:一次补助
》
《
? :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
【 第?。二十八条 — :单位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单位投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活补助》金
【 第》二,十,九条 ?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按以下》规定:办,理
【 】。(一)?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转》出前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单位》投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
】 ? (二)失业人【员流动的应办—理失业保险费用转】移手续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50—%,计算
《
— 第三十条—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期限届!满,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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