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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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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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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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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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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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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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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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及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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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服务、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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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各级人民政—府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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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以及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作出!。。贡献:的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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