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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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
》
【 , (一)对协【商代表资格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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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有,异议的;
【。
】 (三)对【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异议的!;,
— , : (四)在!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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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平?等协商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进行?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协调?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由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均应:遵守生效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
《 , 第?四十: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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