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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争议的!处,理 《 ,。  》   第三十八【条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 —     【   ?。 ,(一:)对协商代表—。资格有?。异议的; !。         !(二)对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有:异议的; 【     【  :。  (三《)对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异【议的; 【     —    (四)【在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 :。 ,   —  第?。三十:九条  平》等协商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进》行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协!调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由?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均应遵守生效【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  第四十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