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退出管》理
!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 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
? 转?租、出?借的;
《。
》 : 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
? 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
—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 《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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