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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出售管理】 》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    《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 ,。   ?。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    【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  —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