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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租赁管理 【 :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 : ?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    !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 —    《因人员变动申请【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向,市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换租规】。定进行配租 — 》。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物《业,服务费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机构及】相关部门研究—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