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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租赁管理 【。 《 ?   ?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 !  —。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 》 》 , ,  因人员变—动申请?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向市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换:租规:定进行配租 】 :  :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物业服务费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机,构及相关《部,门研究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