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
《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 :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房地产》。需要被?征收的抵押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债务人—。可以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
》。。 :。 债?务,人不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其,他担:保的征收补偿取得】的产权?调换房地产为—抵押财产;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应当—将征收?补偿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第三十【条 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抵押?人如需对《房屋:。翻建、?。扩建或者改变用【。途时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对抵押合同的【内容作相应变更并】到原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 :第三十一《条 拟售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已设立抵押权的!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向【购房:人明示该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或者解除】抵押后方可销售【
! 预售人不得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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