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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商品:房销:售 《    】 第十二条》 ,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鼓励商品房【现,售 —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同【时公布?。套内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当事人发】生面积纠纷时应当】。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 :。 ? ,  :  : 第: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持有: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  :。 ,      (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 ,(,四)拟预售的房屋】为八层以下》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九《层以上的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 :。 , ,   ?    (五—)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   ?    (六)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七)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拟售价》格等内容; 】     【  :  (八)》。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取【得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  : (九)拟预售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权—的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书面—证明; 》      !。。   (十)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申请共同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 , ,      】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形式向!潜在预购人收取费】。用,  【   第十五—条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地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所在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项目或?者按幢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第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预】售人名称预》售商品房位置、幢】号、楼层、用途、】建,筑面:积等内容 !     》准,。予预售的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计价总建!筑面积?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要求 》 《。  :  :。 商品房《预,售人需要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    ! 第十七条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 ,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售房现场》应当设立公示—栏并公示以下证件】和信息?: —       【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     》 (二)载明土【地,权属信息的房地产】权,证; 《  》   ?  :  (三)》预售商品房涉及【的房地产抵押信息】;  】       (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      — (:五)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 ? :。 , :   ?     (六)】。每套预售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 —      【   (七)—代理商品房销售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   售房现场应当!设立信?息查询处提供以【下信息查询:—  【       (一!)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四):商品:房预售?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 , 《      —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及附加【条,。款 【    第十九【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预售人承!担, ? , ,    《 已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备案的》地,区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网:上签:订合:同同时将合同—的基本信《息传送?给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进行】网上登记备案预【购人网上登记备案后!可以到预《售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领,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   未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备案的地】区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预售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卖双方?出具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  :   已登记备【案的合同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交易双【方应当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依法:申请:预告登?记 【    第二十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从发放该项【目按揭贷款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作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并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能设立《一个:预,售,资金监?管,帐户 《  》 ,。  预售资金由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代为收取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应—当在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之日起五日内将预】购人的按揭贷款【直接:划入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由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共同监管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  :预售资金应当用于预!售项目的工程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预售人不【得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 ? :     预售!人使用预售资金【时应当持工程监理】机构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出具的项目预【售资:金使用计划证明【向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提出划款申请未提供!工程监理《机构出具《的,证,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直?接向预售人划款 】 :    —。 预售?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预购—人公示供预购人查】询和监督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辖区—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需查:阅相关资料的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  《   工程监—理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监!管不当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与预售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十二条  预【。售人改变已经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或,者户型、结》构、楼?层、:。用,途,必须经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并委托》原测绘机构对预售】。面积进行重》新测算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    》 预售人经批准【改,变已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涉及!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权益的预售》。人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预购人与预购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合同登记!备案机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变更或者注销【 《     预售】人,。。改变合同约定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由》预售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预售人依法转让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应当】自申:请转:让之日起停止预【售在批准《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预,购人并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 【 》    项目受【让人再行预售商品房!。的应:当重新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预:购人在被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人和预?购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注销预购人愿意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在被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原】预售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受让人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预购【人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 :    — 第二十四条—  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预》购人应?当书面告知》预,售人再转让》双,方应当在原合同【上记:载有关合《同权益?转让事项并向原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变更 》 ?  ?   法律、法规】。对预:购商品房再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交》付使用 《     !第二十六条 — 商品房现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购房人办】理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受理?通知书 》 ?   ?  商?品房预售的预售人】应当自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为预购人《办理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受理通知书 】  》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    》 第:二十七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不得有下—。列行为: — 《 ,     》  (一)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    《  (二)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 ? ,        】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