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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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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依法》应当组织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的;
》
】 (二【。)未按?照法定权限、依【据、程序组》织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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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
【。
】 (四)违反!城乡规划实施—建设:的;
】 : —(五)违反法—律、法规《干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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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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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应当组织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
》
《 : : , (二)未—按照法?定权限、《依据、?程,序组:织编:制、修改城乡规划】的,;
【 — (三)对经批准!。的城乡规划、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未!依法予以公布—的;
】 》 (四)同意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前未?依法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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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其附图、附》件的;
】
【 (七《)超越职权核发【。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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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对,发现的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未按?照规定职责进行移交!、,查处的
】
第—八十二?条 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公【布经依?法批准的涉》及规划用地和空间】布,局,的各类专业规划的】;
】 【(二:。)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核?准文件?的;:
! 《 (三)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依法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 : (四)—。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 】(五)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超: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模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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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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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文书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 ? (八)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文书的新【建房屋?予以不动产登记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文书【的内容进行》登记的;
】
— , (九)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予以不动产登记【或者擅自改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登记的?;
】 《 (《十)对发现》的,违法建设未按照【规定职责进行—。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第八十三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查处:
【
【 《 ,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罚款;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
》
— 《(,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不予?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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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罚【款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所列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拆除(回填)违法!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提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未上缴】被处没收《的违:法收入的《可以:每,日按照罚款数额、】没收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第八十四条 本】条例第八十》。三条所称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是指: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改正措施后符合规!划要求的;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符合:规划要求的》
】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第八十三条】所称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是?指,:
》
,
, (!一)拆除违法—建设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 (二)《拆除违法建设严【重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
— (三【)拆除违法》建设: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者?。相邻建筑结》。构安:全的;
【
【 : (四)进入规【划许可程序未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即:开工建设但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要求建》筑质量符合规定且拆!除该:违法建设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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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十六条 【 市政道路、管线】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处违法建设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罚款《;对规划实施有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法建设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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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的下《列情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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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内容—实施外立面建设【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情节轻微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划要求整改》的可以免《予处罚;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据批准的施】工图中外装饰工程造!价标准处《整,栋建筑外《装饰工程造》。价两至三《倍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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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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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四)】减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配套设施面积进行建!设的责令整改;无法!。整,改的对?减少面积部分—处建设?工程:造价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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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城镇房屋所!有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用途涉及违法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涉及:违,法经营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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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八条 负责组织查!。处的: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对本【。。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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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违法》。建筑:由负责查《处的主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拆:。除、回?填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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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建筑在》城乡规划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公用设施预留地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公】共安全等应当—予以拆除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综合?执法:机构组织强制拆除】。
—。。 ? 对建筑质量符合规!定不影响规划实施】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处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建?筑,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第】八十九条 —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对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服务】;拒不停止服务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提请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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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履行发现、》劝阻、报告协—助查处?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由房—屋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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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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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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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违反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编制城乡】规划的
】
,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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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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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资质—证书证明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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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条: 测绘单位出具】质量:。不合格的测量—报告及附《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 有关设计》单位严重违》反,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止受理?设计图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 : 有关施》工单位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擅自施工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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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违】。法建设?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改正《、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受—理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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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建—设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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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建设对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妨碍、阻挠城】乡规划等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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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主城区内违】法建设处十五万【元以上和对其他区县!(自治县)内的【违法:建设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业整顿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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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条 【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限期?拆除或?者回填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逾期未整改、逾期】未,拆除或者回填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整改、》强制拆?除或者回填等决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实】施强制拆除》、整改?或者回填《七日前发布公告强制!拆,除、整改《或者回填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
!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应!当在违法建设—现场和公《共媒体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少于】十日;仍《然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可以强】制拆除或者回填
】。。
— 第九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视为受《理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条例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当事人对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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