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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   第七十—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工作接受监督 !   》  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涉及用—地规模、《用,地平衡、重大功【能,布局:、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等重大修】。。改;以?及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控制总体《空间:形态塑造等》重要专项规划、【专业规划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    第七十一】条 :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和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  有?关部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市政)施》工图内容进行建【设 《   》  测绘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本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技术标准》进行测量和》设计 —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接受公?众监督? ?    — 第:七十三?条  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下列违《。法建:设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    —     (—一)取得选址意见】书、附?有规:划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审查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三《)擅自改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四)擅自】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的内容进行建设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逾期未拆除或者使用!期限未满因实施城乡!规划需要《拆除而?逾期未拆《除的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查处擅自改变—其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 《 ,    《第七十四条  【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形成的违法建】筑按照?下列规定组织—查处: 】       【  (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绿【。地、公路、》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理区域内修建的】由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该—区域的主管部门组】织查处 】    《     》(二)不在本条第】一项所列范围修建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查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由《土,地主管部门》组,织查:处设立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可以由—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查《处, 《    》 第七?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并向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 【    【 对在建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对拒不】停工或者《。逾期未?自行消除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 , (一?)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    《。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并《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     对存】量违法建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治计划可以【采取集中调查、【集,中公示?等方式收《集、公布违法建筑】信息: : 《    第》七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   》。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   有关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为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 第七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该】。。行政许可的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    《 有关行政机—关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时涉及依法【应,当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后】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其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其任免机关!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有关行政机!关 —     第七十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接受: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举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回复【。举报人举报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查处的》。收到:举报: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  :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    第七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纳—入督察、考核和【对主要领导》审计监督内》容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纳入督察、考】核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