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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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动态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和》。调,控城:镇建设用地》及城镇与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引导和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并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乡规划、村规】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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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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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统,筹兼顾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切实《保障公园《绿地、避难场地等公!共空间用地优—先安排城乡交—通、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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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旧城》区的整治《应,当优化功《能,布局:完善综?合交通、市政等【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防灾减灾设施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有序!疏导居?住人员增加》绿地等公共空—间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延续传统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 第:三十五条 城【市新区的建设应当】合理:。安,排各:类规划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建设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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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保证公共《安全、留《足,地面避难场所—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地下管!线等公?用设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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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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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 鼓励适度》集中建设农村—居民住宅注重综【合,配套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节约资源】、防灾减灾等规【。定体现地方》特色、民族风格【与自然环境协调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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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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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居民住—房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确】定优先建设》的重点?项目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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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实施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制定分区规划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依据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用以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镇规划、村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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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城市—的重要区域、重要地!段应当编制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形态、公【共空间、交》通组织、视线通【廊及建筑物》的造型、高度、【色彩、材质等内【容提出?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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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的,城市:。设计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城《市设计由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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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应当符合相【应层级的城乡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修改城乡规划涉及城!市设:计的应当《同,步修:改建设项目应—当遵循经批准的【城市设计《
】 第四十条 【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应当在功能】不完善的城市建成】区划定城《市,更新区域《按照严格控制拆【。。。迁和建设规》模、完善功能—、提高品质、加强】保护的原则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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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的:城市更新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城市更新】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 第四十一条 】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切实!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和生态林地体】现山、?水、林、城》。融合的特《色主城区应当保【持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严格?保护城市组团之【间规划的《。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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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地区的建【设
】 城乡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水—源、:生态绿地、》江河湖?库,。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机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重大公用设【施,。控,制区域以及因景观特!色塑造需要特别【控制的区域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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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等标准、规范—综合:考虑本市自然条件】、人文环《境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市的—规划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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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规划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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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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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根据总体》规,划评估?报告编?制,年度实施规划或者近!期建设规划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组织—。编制:机关可以《重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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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届满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重新?编制总体规划的报告!经同:意后组织重新—编制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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