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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业保险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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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市或【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缴费义《务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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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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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或者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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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缴费基《数核准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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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 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抵】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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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 第》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费缓》缴手续核定缓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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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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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关停整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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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生】产经营连续三年发】生严:。。重亏损连续六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生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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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全部:。。生产线停工十二个】月以上且无其他【经营性收入或—者虽有其他经营性】收,入但连续六》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生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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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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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应:当提:出补缴计划》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 , 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补缴计—划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按照补缴计划【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的自:缓,缴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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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或者缓缴】期满未按《补缴计?划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建【制,转移或者《职工:在职期间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应在!。迁入地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转移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用?人单位、职工转出】。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出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者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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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记录完整记【录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并】。作为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期限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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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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