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   《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       】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  :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   》      (三)!按规定收取》的失业保险费滞【纳金;? 》    《。。     (—四)财政补贴; 】 》     》   (《五)社会捐赠; 】。  —       【(六)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第十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下列支出: !      【   (一)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 , :       【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  — ,。。     》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    【  :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     !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存入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   【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八条 ?。 ,失业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后【仍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