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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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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
》 》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
?。
】 (三)》按规定收取的失业保!险费滞?纳,金;
! —。 (四)《财政补贴;
—
【 (五)!。社会捐赠;
—
《
】 (六)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 第十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下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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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
— :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
】 《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
【 ?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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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六!条 :。 失:业保险基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存入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
《
?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后仍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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