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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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和依靠有关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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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批评和检【举、揭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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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对检【举、揭发有功—。。。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五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物价:、卫生、标准计【量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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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生产经营!者,交涉无效《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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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除下列》情况外消费》者,委员会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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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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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 ?。 : (三)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
—。 ? 《 (四)购买—商品时已经知—道非正品;》
! ? (五)不能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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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超过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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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委—员会接受消费者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解,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对于不符—合,接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七:日内告诉投诉者【
】 :。第十八条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直接投》诉或者由消费者委】员会转交的投—诉应当及《时做出调解或—。处理决定最多不超过!四十五?天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当在七日!。内告:。。诉,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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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九条 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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