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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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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或》标准计量等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10%《至3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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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者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销毁所有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20%至50】%,的罚款经过处理【仍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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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退?回货款或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并处货款!或服:务费用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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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退回预收货】。款并:付息按?预收:金,额处以?3%至10%—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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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者?由,物价部门按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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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九)、(十)【项规定之一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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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之一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企业!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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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对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已?作出处理《生产经营者》。已,经改正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对》该行为再作罚款处理!
】 第?二十:八条 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必须?执行处罚决》。定,。拒不执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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