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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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公民身份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给参保人—员手册记《载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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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建立【由个人?缴费:形成
! : 第:二,十,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记账利率计息一次!记账利?率由省人民政府【参考城乡居民银行存!款同期利率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并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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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自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银行存款同期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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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劳动者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欠缴部分不记—个人账户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后应当补记个【人账户并计算—个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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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参保人《员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不记—个人:账户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参保【人员再就业后应【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新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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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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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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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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