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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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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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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医疗机《构向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投保涉及公众!责任的各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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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并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历年医疗纠—纷赔偿情况实施费】率浮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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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其!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支出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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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保险理赔的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向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并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 保》险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及时予以赔》偿
】 : 第三十五条 】实行: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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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是指》由多家医疗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为分!散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保!障因:遭受医疗损》害的患者获得及时】赔偿而建立的互助】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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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医疗》责任风险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 《医疗机?构缴纳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计入医疗机构成】本
【 :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支?付医疗责任赔偿【金的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支付赔偿款!的依据及时予以【。支付
】 第三十七】条, 医疗风险责【。任金缴纳《、,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建立医疗—风险责任金制度【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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