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 】 《  ?   第《三十一条《  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   鼓《励医疗机构》向,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投保涉及》公,众责任的各类保险】 —    第三十二条!  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并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历年医疗纠纷【赔偿情况实施—费率浮动制度 ! ? ,   ?第三:十三条?  :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其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支—出,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成本 《     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保险】理赔的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向《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并【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  保险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及时予以赔偿 】 ?     —第三十五条  实行!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 】     前—款所称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是指由—多家医疗《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为分散!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保障因遭受【医疗损害的患者获得!及时:赔偿而建立的互助】共,济制度 !    《第三:十六条  医—疗,责任风险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 : ,     医疗】。机构缴?纳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计入医?疗机构成《本, 《   《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支付医疗责任!赔偿金的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支】付赔偿款《的依据及《时予以支付 】  《   第三十—七条  医》疗风险责任金缴【纳、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建立医疗风险】责任:金制度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