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 第》二十: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
!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
?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
: : —(三)?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 ? (》四)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
《 ? (》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
】 (六)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和?使用:;
! (七】)合同期限;
【
:。
【 : (八)》违约:责,任;:
—。 , 《 (九)解【决争议?的办法
》
》 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审查同意但业主大】会已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
?
《 当事人》对本条第一款第(三!),项内容进行》。约定时一般》应当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
? ,。 当事人》对本条第一》款第(四《)项内容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
】
: 当事人【可以参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 ,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
》 ,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专业:公司实施但不得将该!。物,业的整体服务—事项委托他》人,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
【 物业产权交易】时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结】算有明确的》约定
! 第三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 《住,宅物业的最终用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 ? (:一)专有部分以【单个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
!。 (二—)部分业主共—有部分以该》共有:。。部分的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 》 (三)—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以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
,
,
:
第三【十五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不得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确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应当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并—支付相应的》代,收手:续费
! ,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管理的各项资—金应:当按:规定建账《立制其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定期!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
【。。第三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调解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