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博物馆与馆藏文物 ! 《     第】三十五?条  国《有,博,物馆以及收藏文物】的图书馆、档—案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专门【的库:房、专职《技术人员和》。安全设施 !    《。 ,第三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鉴—定馆藏一、》二级文物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确认馆—藏三级文物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确:认参:与鉴定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名 》     第!三,十七:。条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对收藏的所有文物】登记造册区别等级】建立藏品档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馆藏文物》    ! 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全省一、!二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档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  【   第三十八条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收,藏的珍贵文物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文物收藏单位】所,在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指定具?备,条件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代管: 】      【   (一)无专门!文物库房的; 【 ,   —    《  :(二)安全防范能】力,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 》  :。      (三)!专业人员缺》乏或者与藏》品,保管工作不》适应的; !       【  (?四)有其《他危及?藏品安全的情—形 ?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文物—收藏单位代管— —   ? 第三十九》条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应当将借》用,。文物清单《和藏品档《案副本报《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其,他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其他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    【 文物的借出—单,位和借用《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借!用协议明确》文物现状、借用期】限、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事《项 《   》  第四十条  】因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对》馆藏一级文物取【样的应当报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取【样的应当报》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博物馆 《 》  :  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 ,     》。 , (二)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场馆; !。 ,      — (三)有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成】系统的文物和其他藏!品; 《 《    《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 ?        】。 (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或者财产; 】 ,     —    (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四十二?条  社会力量申请!举办博物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 ,。        ! (:一)举办《博物馆申请书; 】 ?    》     (二)藏!品目录;《    !     (—三)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        ! (四)经费—来源证明或者验资】报告; 《 》  :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     —    (》六)有拟聘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的证明; 】 ,   ?      —(七)博物》馆章程草案; ! ?       【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举—办的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对外【开放 《  》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