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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可移动文物 !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职》权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当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征求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分别确定为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选择下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     文物【行,政部门选择》的不可移动文物【报请人民《政府核定《时应当附具说明【材料和专家意见【 :。   —  规模较》大,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 !     第十【七,条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作为文】物保护点予以公布 ! ?。。  ?   在城镇房屋拆!迁、危房改造等过程!中发现?尚未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四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 :  :   ?第十八条 》 ,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擅自撤销《因自然或者意外原因!损毁的应当实行遗】址保护确需原—址重建或者撤销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后依法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九条  【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原址保护原则—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迁移、拆》除 》 :    第二—十条  修缮、【保,养、迁移《。、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 【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 ,。    》 第二十一》条  新发现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需要提出【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予以修改、【调整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 : ,。 ,。    第二十二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自?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其《。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 :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必】须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历史风】貌,的完整划定》前应当征求》文物保护《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及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具体办法由【省,文物行政部门—会同省规划行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二十三条 【 确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并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和】生产、建设许可【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已建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依—法拆迁 》    【 第二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迁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其迁移《方案必须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移建工程实施—监督并?组,织验收 》 ?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难,以承:担修:缮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修缮:资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资助;所有】人有能?力承担修缮资金【而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承担 】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转让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优先购买《。购买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     第】二十六条  —。不可移动文物因【所有:人、使用人的使用严!重影响?文物保护的》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经与所有!人、使用人协—。商一致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置,换或者购买》该不可移动文物 】 》。   ?。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依法明确》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     国】有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确需改变其!。管理部门《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确需》改变其管理部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历史街!区和:城市史迹的保护具体!比例依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    】 第二十九》条  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下文物进行【调查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