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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可移动?文物 !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职权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当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征!求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分别确定为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选,择,下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     》文物行?政部门?。选择:的,不可移动文物—报请人?民政府核《定时应当附具说明】材料和专家意见 !   —  规?模较大?。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 !     第十!七条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作《为文物保护点—。予以:公布 ? ,  》   在城镇—房屋拆?迁、危房改造等过程!中发现尚未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四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第十》八条  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擅自》撤销因自《然或者?意外原因损毁—的应当实《行遗址保护确需【原址重建或》。者撤销?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后依法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九条  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原址保护原则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迁—移、拆除 》     !第二十条  修缮、!保养、?迁移、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 :。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  ?   第二十一条 ! ,新发现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需《。要提出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予!以修改、调整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二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自《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其】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必须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历史】风貌:的,完,整划定前应当征求】文物保护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及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具体办法—由省文?物行政部《门会同省规划行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二十:。三条  确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并: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和生产?。、建设许可 】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已建—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依法拆】迁 —     第二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迁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其迁移方案必须!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移建工?程实施监督并组织】验收  !。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难以承担修】缮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修缮资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资助;—所有人有《能力承?。担修缮资金而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承担 》 :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转让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优《先购:。买购买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    第二十六条!  不可移动文【物因所有人》、使用人的使—用严重影响文物【保护的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经与【所有人、《使用人协商一致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置,换或者?购买该不可》移动文物 —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依:法,明确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 ,     国有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确需改变《其,管理部门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确需改变》其管理?部,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历史—街区和城《市史迹的保护—具体比例依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 :     》第二十?九条  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下》文物:进,行调查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