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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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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本条例指省文物】局)主管全省文物保!护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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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文物保护工作【
! 第十二《条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或者:明确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相关单位、个人!履行文物《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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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督、检查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并】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
! (?三):监督:。、检查馆藏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
?
】 (四)依法受【理与文物保护—相关的?举报:、投诉;
》
!。。 , (《五)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
【。
: 文物流通中的!执法活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三条 【 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发,。。现下:级文物行政部门查】处的案件有错—。误的应当责令及【时纠:正,必要时可以依法直接!处理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建立的—有关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在—文物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承担文物!的,日常:保护、收藏、展示】、研究等工》作
!。 第?十五条 《 省文物行政部【门依法成立》的文物鉴定机构按】照其:职责负责文物的定】级鉴定、司法鉴定和!。其他:。鉴定工作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设立】文物鉴定组》织受省文物鉴定机】构委托承《担相关文物鉴—定工:作
! 从事文》。物,鉴,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及其鉴定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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