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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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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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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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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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建设及文物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循文?物工作的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 第:。。四条 ?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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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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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文物【抢,救、修缮、征集和安!。全设施?建设等需要设立专项!经,费
】 第七条— 文物保》护事业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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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物事业!的捐赠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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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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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文物保护】志愿者开展》活动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文物保》护,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文化、教育、【科技、规划》、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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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对文物!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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