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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立案与查—处 — ,  ?   第十》七,条 : 省:土地管理部门管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件? — ,       【(一)?市(:。地)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和其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 — ,      — (:。二)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     》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土,地管理局《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   (四》)认为?应直接处理》的其:他土:地违:法案件 》   —  第十八》条  市(地)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件 【   ?     》 (一)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和非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    !。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   《。     》 (:三)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案】件,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 》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案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    》 ,第二十条  —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应《督,促和指导下级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土地管理违法案件】。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需要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的可报请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决定  !   第二》十一条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或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经调查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依法处】理的应予以立案【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推诿不办》 《     第二】十二条?。  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行为承《办人:员应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本级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 ?   —  第二《十三条?  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 ? :     【第二十四《条  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听!候,调查处理《 : :  ?   当事人接【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对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有:权,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  【   第二十五条 !。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分别下列情!形,依法处理 !。。       【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        ! (二)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作出土地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书;?    !   ?  (三)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处:理;  ! , ,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重!大或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予以通报【    ! 第二十六条  】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立案机关的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 ,    】。。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