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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土地监察】与监督 !。  ?   第《七条  《土,地管理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察 】     【  :  (一)耕地保护!情况; !    《 ,。   (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     【  :  (三)》建设用地的审批、征!用和使用情况; 】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情况; !。  —。       【(五)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情况; 【。 :。     【。  :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缴和征地费【。及有关?资金的收《缴、使用情况; ! ? ,        】(七)土地权属登】记和发证《情况; 》 :。      【。   (八)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情】况; ? ?   《     》 (:九)依法《应监察的其他—事,项 》。 :  :  农业、林—业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农田和林地》保护情况《的,监督:    ! 计划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 ,。 ?  :  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和有关资】金的收缴、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 》     【第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察职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行政【。处罚(处《理)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 , :     第九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本辖区土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项检查 !    — 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   ?  第十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报告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     第十!一条  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实施违》法、不当的》土地:行政行为应责令【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有权直》接予以撤销》。、,。变更 —     第【十二条  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实施违法【、不:当的土地行政行为】应,督促其纠正下级人】民政府不纠正的【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撤【销、变?更  】   第十三条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本级—人民政府实施违【法、:不当的土地》行政行为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报告 【 》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或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的违法【、不当的土地行政行!为,应监督其纠正或【依,法予以撤销、变【。更 》。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支持】并监督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土地管理》部门不?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或查处不】力的应督促其纠正】 —    土地管理】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遇》到干扰、阻挠的有关!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干扰保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工作 】 《   ?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察并》及时调查处理—。 《     监察部!门接到土地管理部】。门移送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需?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书应按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土?地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