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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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 ,1,999?年1月1日》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属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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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选择有偿使用【方式;
【。
《 —(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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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
《 》(四)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 — (五)登记【发证
【
? 第三十》五条 自1—999年1月1【日起划拨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交易的按本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
》 第三十六条 ! 划拨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审批》权限: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审批:。权限执行
】。
? 第三十七【条 : 划:。拨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收益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收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开发
【
【第三十八条 — 实行土地资—。产评估、确认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必须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确认由—审批有偿使用的【机关组织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审:批有偿使用的机关确!认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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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九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机:构代表政《府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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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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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四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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