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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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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四,条 1《999年1月1【。日,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属【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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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选择有!偿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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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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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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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 《 (五)—登记发证《
!。 第三十五条 自!1999年》1月1日起划拨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交!易的:按本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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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审批》权限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审批权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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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收益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收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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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实行土地资产评估、!确认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必须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确认由审批有偿使用!的机关组织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审批:有偿使用的机关【确,认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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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机》构代表政府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 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 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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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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