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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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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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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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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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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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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一条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提交—修改报告书根据批】准修改的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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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修改》。规划的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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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予以修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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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按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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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 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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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申请和审批!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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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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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同时抄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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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土地【分类标准和》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土地等?级一般每6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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