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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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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发—证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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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行土《地权:属证书?。年检制度《实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土地权】。属证书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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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省直】机关团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派出》机构: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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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下,列土地权属、用【途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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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改变】为有偿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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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 》(四)?以出让等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依法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继承)、出租、【。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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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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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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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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