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
】
《 : 第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
? , (一)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职工、雇】工(以?统称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
:
:
》 (三)财政补贴】。;
】 (四)失【业保:险,费的滞纳金;—。
】 , (五)社会捐赠】;
【。 ? (六)《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设区】的,市本:级、县?(市)分别统筹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实《行全市一级统—筹
! 第八条 【建立:。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按照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筹集由【各级:国,库划解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财】政专户
!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收不抵支的差【额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统筹地区财》政按照规定比例予以!调剂:和,补贴
! 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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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
,
(!一)失业保》。险金;
—
《 :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由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
》。。 (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的补!贴;
》
(】五,)国家规《定可:以开支的其他费用】
! ,。用于前款第》(四)项《促,。进,再就业补贴的—。经费不超过当年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具体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 : ,第十条 《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 《存入银行和按—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 ,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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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免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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