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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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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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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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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把失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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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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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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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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