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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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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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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把:。失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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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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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 : :第五条 》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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