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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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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被检查人不得拒】绝、阻?碍
! 》 (一)检》查缴费单《位,的账簿、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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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求:缴费单位提供—与社会保险费缴费】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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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询问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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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社会》。保险费缴费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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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九条 】 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应当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出《示税务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通:知书缴费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用工人数、工资等!有,关资料不得》转移、隐瞒》、销毁?有,关资料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 地方税务机!。关及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人】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 第三十条 ! 缴费单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全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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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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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指《导、监督保证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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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处理!意见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对?。地方:税务机关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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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缴【费单位未《缴、少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及时依法征!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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