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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表决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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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人事任免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按!表决器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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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 对下列人员—的任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 》(一)推选》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决定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辞职;!任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
】 , —(二)决定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接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辞职;—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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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决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接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撤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撤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四】)决定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接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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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决定撤销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 对其他人【。。员的:任免可以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必—要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 ? 第二十四》条 人事》。任免案应当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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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案以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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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事:。。任免:应当在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浙江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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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的人!员,除代理职务的—以外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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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书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主《任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颁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命书可】以集中颁发也可以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
! 第二十七—条 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受】处分的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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