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任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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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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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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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 : : (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免】。;
! , 《 (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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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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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 :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副省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
? ? : : (二?)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长提名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
— , , ? (《三)根据省长—提,名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任免并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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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审判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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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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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国家检察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 ,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并由—省人民检察院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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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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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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