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任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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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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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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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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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免;
】
? , ? (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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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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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 —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副省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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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长提名—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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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省长提名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任免】并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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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审判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 》。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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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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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检察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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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并由省人民检察院!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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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
【 (三)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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