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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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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 第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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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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