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 为保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
— 第三条 【。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
,
, 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