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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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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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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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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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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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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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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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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财,政、卫生、》民政、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药品【监督、统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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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各级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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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本条例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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