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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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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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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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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的内容包《括工资支付标—准、项目《、形式、时间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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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 ?第十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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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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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 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与金【额以及发放单位【、发放时《间等事项企业保【存,。工资支付表时间不得!少于2年
!。
: , ,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确【认企业?保存:劳动考勤记录—时间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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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和出勤记—录
! ,。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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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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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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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劳动!者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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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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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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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第十八?条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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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 第二—十条 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依法!代扣下列款》项
! (【一,。)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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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 (三)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由企业代【扣的有关《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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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依法《由企业代扣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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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
】。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依法》。。集体协商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延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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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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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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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分》包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垫付】。额以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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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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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鼓励【企业通过《办理履约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途—径加强工资》支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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