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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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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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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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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的内】容包括工资支—付标:准、项目、形式、时!间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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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 第十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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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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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 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 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与金额以及发放单位!、发:。放时间等事项企【业保存工《资支付表时》间,不得少于2年
】
《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确认企业保—存劳动考勤记录时】间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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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条 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和?出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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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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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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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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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劳—动,者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 : 第十六条— ,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
】。 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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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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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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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 ? ,第二十条 》。 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依法代扣下列款项】
【 《 ?(一)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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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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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由企业代扣!的,有关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
! : (四)》依,法由企业代》。扣的其他款项
】
【 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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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依—法集体协商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延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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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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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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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分包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垫付】额以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
】
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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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鼓:。励企业通《过办理履约》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途径加—强工:。资支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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