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6-2012 建标库

9.4  空调系统的检测与监控

9.4.1  空调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检测:

        1  室内、外空气的温度;

        2  空气冷却器出口的冷水温度;

        3  空气加热器出口的热水温度;

        4  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的越限报警;

        5  风机、水泵、转轮热交换器、加湿器等设备启停状态。

9.4.2  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宜采用多工况运行的监控设计。

9.4.3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1℃和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5%的空调系统,当水冷式空气冷却器采用变水量控制时,宜由室内温度、湿度调节器通过高值或低值选择器进行优先控制,并对加热器或加湿器进行分程控制。

9.4.4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温的控制由送风温度或/和送风量的调节实现,应根据空调系统的类型和工况进行选择;

        2  送风温度的控制应通过调节冷却器或加热器水路控制阀和/或新、回风道调节风阀实现。水路控制阀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5.6条的规定,且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需要控制混风温度时风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

        3  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  当采用加湿处理时,加湿量应按室内湿度要求和热湿负荷情况进行控制。当室内散湿量较大时,宜采用机器露点温度不恒定或不达到机器露点温度的方式,直接控制室内相对湿度;

        5  过渡期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方式运行。

9.4.5  新风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风机组水路电动阀的设置应符合第8.5.6条的要求,且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

        2  水路电动阀的控制和调节应保证需要的送风温度设定值,送风温度设定值应根据新风承担室内负荷情况进行确定;

        3  当新风系统进行加湿处理时,加湿量的控制和调节可根据加湿精度要求,采用送风湿度恒定或室内湿度恒定的控制方式。

9.4.6  风机盘管水路电动阀的设置应符合第8.5.6条的要求,并宜设置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9.4.7  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新风机组或空调机组应设置防冻保护控制。

9.4.8  空调系统空气处理装置的送风温度设定值,应按冷却和加热工况分别确定;当冷却和加热工况互换时,应设冷热转换装置。冬季和夏季需要改变送风方向和风量的风口应设置冬夏转换装置。转换装置的控制可独立设置或作为集中监控系统的一部分。

9.4.9  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