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空调冷热源及其水系统的检测与监控
9.5.1 空调冷热源及其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检测:
1 冷水机组蒸发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2 冷水机组冷凝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3 热交换器一二次侧进、出口温度、压力;
4 分、集水器温度、压力(或压差);
5 水泵进出口压力;
6 水过滤器前后压差;
7 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启停状态。
9.5.2 蓄冷(热)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检测:
1 蓄冷(热)装置的进、出口介质温度;
2 电锅炉的进、出口水温;
3 蓄冷(热)装置的液位;
4 调节阀的阀位;
5 蓄冷(热)量、供冷(热)量的瞬时值和累计值;
6 故障报警。
9.5.3 冷水机组宜采用由冷量优化控制运行台数的方式;采用自动方式运行时,冷水系统中各相关设备及附件与冷水机组应进行电气连锁,顺序启停。
9.5.4 冰蓄冷系统的二次冷媒侧换热器应设防冻保护控制。
9.5.5 变流量一级泵系统冷水机组定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应采用压差控制。压差测点相关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2.3条的规定。
9.5.6 二级泵和多级泵空调水系统中,二级泵等负荷侧各级水泵运行台数宜采用流量控制方式;水泵变速宜根据系统压差变化控制。
9.5.7 变流量一级泵系统冷水机组变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可采用流量、温差或压差控制;
2 水泵的台数和变速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第9.5.6条的要求;
3 应采用精确控制流量和降低水流量变化速率的控制措施。
9.5.8 空调冷却水系统的控制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塔风机开启台数或转速宜根据冷却塔出水温度控制;
2 当冷却塔供回水总管间设置旁通调节阀时,应根据冷水机组最低冷却水温度调节旁通水量;
3 可根据水质检测情况进行排污控制。
9.5.9 集中监控系统与冷水机组控制器之间宜建立通信连接,实现集中监控系统中央主机对冷水机组运行参数的检测与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