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传感器和执行器
9.2.1 传感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以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为目的时,宜选择温度开关、压力开关、风流开关、水流开关、压差开关、水位开关等以开关量形式输出的传感器,不宜使用连续量输出的传感器;
2 传感器测量范围和精度应与二次仪表匹配,并高于工艺要求的控制和测量精度;
3 易燃易爆环境应采用防燃防爆型传感器。
9.2.2 温度、湿度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湿度传感器测量范围宜为测点温度范围的1.2~1.5倍,传感器测量范围和精度应与二次仪表匹配,并高于工艺要求的控制和测量精度;
2 供、回水管温差的两个温度传感器应成对选用,且温度偏差系数应同为正或负;
3 壁挂式空气温度、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能反映被测房间空气状态的位置;风道内温度、湿度传感器应保证插入深度,不应在探测头与风道外侧形成热桥;插入式水管温度传感器应保证测头插入深度在水流的主流区范围内,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热源及水滴;
4 机器露点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挡水板后有代表性的位置,应避免辐射热、振动、水滴及二次回风的影响。
9.2.3 压力(压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压差)传感器的工作压力(压差)应大于该点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压差)的1.5倍,量程宜为该点压力(压差)正常变化范围的1.2~1.3倍;
2 在同一建筑层的同一水系统上安装的压力(压差)传感器宜处于同一标高;
3 测压点和取压点的设置应根据系统需要和介质类型确定,设在管内流动稳定的地方并满足产品需要的安装条件。
9.2.4 流量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量传感器量程宜为系统最大工作流量的1.2~1.3倍;
2 流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前后应有保证产品所要求的直管段长度或其他安装条件;
3 应选用具有瞬态值输出的流量传感器;
4 宜选用水流阻力低的产品。
9.2.5 自动调节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权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调节性能和输送能耗的影响,宜取0.3~0.7。阀权度应按下式计算:
2 调节阀的流量特性应根据调节对象特性和阀权度选择,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水路两通阀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的阀门;
2)水路三通阀宜采用抛物线特性或线性特性的阀门;
3)蒸汽两通阀,当阀权度大于或等于0.6时,宜采用线性特性的;当阀权度小于0.6时,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的阀门。
3 调节阀的口径应根据使用对象要求的流通能力,通过计算选择确定。
9.2.6 蒸汽两通阀应采用单座阀。三通分流阀不应作三通混合阀使用;三通混合阀不宜作三通分流阀使用。
9.2.7 当仅以开关形式用于设备或系统水路切换时,应采用通断阀,不得采用调节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