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检《测与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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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
?。。
9.1.1 !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应设置检【测与监?控设备或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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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检测与监控内—容可: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与自动保护、【。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具体内容和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与要求、系统】类型、设备运—行时间以及》工艺对管理的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2 【 系统规模大制冷空!调设备台数多且相】关联各部分》相距:较远:时应采用集中监控系!统;
—。
》 3 】不具备采用集中【监控系?统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宜采!用就地控制》设备或系统
—
9—.1.2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参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反映设备和管!道系统在启停、【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的参数应进行【。检测:;
! , 2— 用于设备—和系统主要性能计算!和经济分析所需要】的参数宜进行检【测;
?
《
》 3 检测!仪表的选择和设置应!与报警、自》动控:制和计算机监—视等内容综合考虑不!。宜重:复设置就地检测仪】表应设在便》于,观察的地点
】
9.1.【3, 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并通过远程/【就,地转换开关实—现远距离与就地【手动控制之间的转】换;远程/就地转换!开关的状态应为【监控系统的检测参】数之一
】
9.1.》4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设置联动、【连锁等保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联!动、连锁《。等,保护措?施应由集中》监控系统实现;
】
》 ? 《 2 当采用就】。地自动控《制系统时联动、连】锁等:保护措?施应为自控系—统的一部分或独立】。。设置;
《
! 3 【当无集中监》控或:就,地自动控《。制系统时应设置专门!联动、连锁等保护措!施
?
:
9.1.5【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的能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应计量燃料的】消耗量;
》。
】。 , 2》 应计量耗【电量;
! — 3 》 应计量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
【
》 《。 4 》 :应计量补水量;【
— 5! 应?计量:集中空调系》统冷源的供冷量【;
】 : 》6 ?循环水泵耗电量宜单!独计量
【
9.1.6 !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 1 —应能以与现》场测量仪表》。相同:的时间间《隔与测量精度—。连续记?录,显示:各系统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应能保证—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
《
《 ? 2 》 ,应能计?算和定期统》计,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设备连续和—累计运行《。时间;
—
《 : 3 【 应能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能》对设置为《“远程”状态—的设备直接》。进行启、停和调节】;
《
《 ? 4 应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
】 : 5 应设立!操作者权《限控制等安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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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并宜设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 7 !宜,设置可与其他弱电】系,统数据共享的集成】接口
9!.1.?7 防排烟系【统的检测与监—控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与防排烟系统合】用的通风空调系统应!按消防设置的—要求供电并》在,火灾时转入火—。灾控制状态;通【风空:调风道上的防—火阀宜具有位置反】馈功:能
【9.1.8 有】特殊要?求,的冷:热源机房、通—风和空调系》统的检测与监—控,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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