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6-2012 建标库

8.9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8.9.1  采用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时,应优化系统配置,满足能源梯级利用的要求。

8.9.2  设备配置及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  以冷、热负荷定发电量;

        2  优先满足本建筑的机电系统用电。

8.9.3  余热利用设备及容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余热直接回收利用的方式;

        2  余热利用设备最低制冷容量,不应低于发电机满负荷运行时产生的余热制冷量。